项目名称 |
外国人签证补发申请审批 |
项目类别 |
□行政审批 □便民服务 ■非行政审批事项 |
办理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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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佛山市公安局 |
办理主体 |
■法定机关 □受委托单位 □授权组织 |
办理对象 |
■个人 ■ 企业 □部门 |
办理范围 |
在佛山(不含顺德区)停留的外国人 |
办理条件 |
外国人入境后因所持签证在佛山(不含顺德区)遗失、损毁或者被盗抢的,可以申请补发签证。 |
受理单位 |
■市级 □区级 □镇街 |
审批单位 |
■市级 □区级 □镇街 |
所 需 材 料 |
申请时须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如实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 (二)提交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蓝底照片(规格为48×33mm)1张及该照片有效的《广东省外国人签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三)居住地派出所或酒店出具的住宿登记表; (四)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1、签证遗失或者被盗抢的,应当提交本人护照报失证明或者所属国驻华使领馆照会以及新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2、签证损毁的,应当出示损毁护照或者所属国驻华使领馆照会以及新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3、团体签证遗失、被盗抢或者损毁的,应当提交当地接待旅行社证明函件和团体签证复印件。 |
表格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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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办理流程 |
1、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格,准备申请材料; 2、领取“入境业务”排队号; 3、到受理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4、前台民警受理申请; 5、领取受理回执; 6、7个工作日后,凭受理回执回原窗口刷卡缴费取回护照。 |
办理窗口 |
窗口单位:佛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单位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二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
网上办理流程 |
wsfw.fsga.gov.cn |
当前网上 办理网址 |
wsfw.fsga.gov.cn |
当前网上 咨询网址 |
wsfw.fsga.gov.cn |
当前进度 查询网址 |
wsfw.fsga.gov.cn |
其他办理流程 |
无 |
办理时限 |
7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价费字﹝1992﹞240号、价费字﹝1993﹞164号、公通字﹝2000﹞99号、公传发﹝2004﹞1918号 按照国家对等原则收取签注费 |
电话咨询 |
0757-114 |
其他说明事项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