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对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60067号的会办意见

game36528365365发布日期:2016-06-15 11:46:00
市交通运输局:
  我们对市十四届人大第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关于缓解停车难问题的建议》(第20160067号)的会办意见是:
  一、关于“在非主干街道允许车辆打斜停放(一半在街道、一半在人行道),尽可能安排停车位”的建议
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3-2009)4.12“停车位标线”有关规定,停车位标线按设置方式可分为:平行式、倾斜式、垂直式三种,设置时可根据通道宽度、停放车辆种类、交通量等情况选择采用。按照规定,采用倾斜式设置方式时,不应占用通行机动车的车行道资源。建议中所提出的停车方式,一方面不符合停车位设置的国家标准要求,另一方面,人行道与街道之间有高低落差的梯级,车辆打斜停放或离开人行道过程中,会因驾驶操作技能高低和受视线干扰等问题,引发交通事故和影响车辆通行秩序,影响交通安全。因此,我局认为车辆打斜停放在街道和人行道上不可行。
  二、关于“在有条件的地方设置‘错时’停车位,即晚上19:00到第二天早上7:30分可以停车”的建议
在公交线路、站点不完善以及小区停车场不足的前提下,我局认为短期内可以在交通影响不大且有条件的路段规划设置夜间路内停车位,但应实行停车位差别收费,适当拉开路内停车位与室内停车场的收费差距,逐步引导市民减少路内停车,缓解拥堵。建议由市交通运输局统筹制定路内停车规范,各区根据本地区实际,统一规划,统一施划“限时停车位”,各级交警部门将积极配合做好执法管理工作。
针对停车难问题,应考虑通过以下几种途经解决:一是加大公共交通覆盖面,继续将公交、自行车等站点延伸至各住宅小区,并增加站点公交线路,提高出行便利,通过减少私家车增量,从而缓解停车难的问题。二是政府职能部门应加大公共停车场的规划,在城区建设立体停车场,最大限度地利用有限的资源建设足够的停车位。三是充分利用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以及节假日期间机关团体、学校等空闲停车场实施错时停车,为社会提供服务。


佛山市公安局
2016年6月15日

版权所有: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 备案序号:粤ICP备050336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