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顺德警方查处全市首例本地物业管理公司违反《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案件,依法对一家在本单位以外或物业管理区域以外提供保安服务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处罚。
为净化保安服务市场秩序,近日顺德公安治安部门对全区保安从业企业和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单位保安员开展了全面检查。顺德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未进行自招保安单位备案的情况下在容桂某公园开展保安服务。民警当场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并受案查处。
记者了解到,12月上旬,民警在对容桂某公园进行保安服务检查时,发现该公园8名保安员都未佩戴保安员证,经过调查发现,这8名人员均属该物业管理公司通过合同派遣方式开展保安服务。自2017年6月以来,该物业管理公司在未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在公安机关备案的情况下,招用了8名不具备保安员资质的人员在其物业管理区域以外的公园担任保安员。公安机关曾就此事对该公司下发过整改通知书,但该公司拒不整改。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相关规定,顺德区公安局依法对该物业管理公司给予责令限期整改,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的处罚。